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中山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中山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各项农业农村具体工作为抓手,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农”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学习“求是网”刊载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上题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讲话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理论文章;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专题讲座,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主要内容和创新价值三方面系统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要义。
(二)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宣讲会设主会场1个,并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在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设3个分会场,局系统干部职工累计200多人参加。在局机关及4个下属单位办公场所张贴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单张及播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什么》宣传视频。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法考试系统积极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承担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2次。
(二)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亲自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分析具体法治工作,共组织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研究审议规范性文件9件,研究审议重大行政决策2件。亲自部署推进有关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多次召开专项会议部署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并带队走访调研农村、渔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协调推进“放管服”工作,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行政风险、宅基地执法等工作,并带头参加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讲座,参加宪法宣誓活动并领誓,带头领办人大议案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
三、真抓实干,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事项清单,公示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办理流程、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事项。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清单之外无收费项目。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的通知》,成立“放管服”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工作。将4项事项纳入全省“一照通行”试点范围;将5个事项在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3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调整、委托一批事项给镇街行使,加强对下放事权的监督指导,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镇街农业执法培训指导工作方案》,建立全市农业执法人员信息库,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领域镇街执法依据汇编》,组织执法人员下沉基层开展“面对面”“手把手”式培训。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组织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100%全覆盖,并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任务46个,抽取市场主体331户,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99人次,其中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4次,联合抽查检查对象6户。在我省农业领域率先实施农业领域免罚清单制度,积极探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已办理“免罚”案例2宗。
(二)持续深化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立足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8件。制定的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夯实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体系。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处罚内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外商投资、即将到期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文件90多份次,共废止3份、修订3份。
(三)完善依法决策程序体系。编制并发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2项涉及大额财政资金使用且技术性较强的文件纳入年度目录。在决策落地过程中,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信力和执行力。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我局执法科室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违法行为及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百日行动”等执法行动,查办案件10宗(含去年结转案件1宗),其中,7宗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宗无法认定当事人违法事实作撤销案件处理。中山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亮剑2021”渔业执法、打击涉渔船舶走私专项行动、清理取缔海洋禁用渔具专项行动、水生野生保护动物执法等,对28宗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指引》,从语言、行为等方面指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常态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数据及时规范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经过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互联网+监管”“双公示”等执法数据汇集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开展。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制定《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梳理执法风险,并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组织开展2020年度法治广东行政执法案卷、2021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2021年内部执法案卷等专项案卷评查工作,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五)加快完善涉农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一是高站位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在日常矛盾防控、矛盾排查、矛盾治理三方面齐发力,着力抓好春节、全国两会、庆祝建党100周年特殊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维稳态势常年保持平稳,突出矛盾纠纷继续保持低位。二是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提请市政府调整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刻制“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和“中山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专用公章,并加快硬件建设,仲裁场所装修工程已初步完成,电子设备、监控设备已安装完毕。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民主监督。对由我局办理的61件建议提案(其中主办承办30件、会办31件)进行研究分析、认真办理,代表满意率100%。二是积极配合司法监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行政诉讼工作,依法规范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做好答辩及庭审工作。共跟进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宗,其中,未产生诉讼结果的案件有1宗,我局胜诉的案件有2宗,法院驳回当事人起诉的案件有1宗,被法院判决撤销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判决我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1宗。对于败诉案件,我局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按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并对原行政行为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将政务公开贯彻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主动公开,将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接受公众监督。我局政务网站全年新入库信息6782条,包括政务版信息2810条,农业服务信息65条,农业扶持政策系统信息242条,蔬菜检测信息3512条;“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669篇。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宗,全部按时回复,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均达到100%。
(七)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宪法宣誓活动、民法典宣传讲座、行政处罚法培训班、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充实执法队伍。统一组织开展了两期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将工作实际中普遍存在的盲点、弱点问题编入专业执法知识考试内容,以考促学,普法效果显著。目前,执法职能科室中具备申领执法证条件的人员持证率达到90%,共有48名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力量。三是配强法治队伍。为法制机构配有2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制审核人员,聘请广东省国融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和履职考核工作,为法治建设当好参谋。
四、存在的不足及2022年工作计划
回顾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效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扎实细致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重大行政决策内部管理机制尚未完善,行政执法数据公示及时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等。2022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民主科学法治的农业农村政策实施体系。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的立卷归档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内部法制审查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为防御决策风险、规范决策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为提高农业农村政策决策水平、提升各项政策决策的落地成效提供参谋。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完善农业农村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推动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相悖的、与工作实际脱节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以良好的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进一步简化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便群众办事;承接好省政府委托下放事权,想方设法增强承接能力,优化审批服务;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管,提高监管实效;继续优化准营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法治氛围。按照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八五”期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推动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抓好普法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