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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0518/2023-0000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1-05
名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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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现公布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范围、提升公开实效,政务信息及时向公众公开,中山农业农村的发展及成效得到有力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局政府工作透明度得到明显提高。

  (一)持续推进信息主动公开。我局认真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8篇,均已同步公布相应政策解读。加大信息发布渠道的开拓力度,加强与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合作定期刊登工作专题报道,运用新媒体实时发布最新信息,在“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中山+”上更新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等,通过中山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局政务网站及时、准确发布部门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内容,积极制作《红火蚁防治科普宣传片》《中山市渔船渔民疫情防控宣传片》等短视频在局政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6244条,“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85篇,广泛宣传我市农业农村工作亮点及成效。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我局不断规范答复意见,提升答复时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截至12月31日已办结19件,已办结件中予以公开的9件、部分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6件、不予公开的2件,另有3件结转至2023年继续办理。我局未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

  (三)规范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强化公文公开源头管理、信息化管理,结合工作职责,在局政务网站公布《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度)》《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中山市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度)》和《中山市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度)》等文件,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及时指导镇街做好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点任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质量和实效。

  (四)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我局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原则,不仅针对相关政策文件制作文字和图片解读,还制作了《中山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视频解读,通过通俗易懂的形式,积极向公众宣传惠农政策。我局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群众留言的答复工作,积极参加或承办新闻发布会、政务热线等活动,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开展养殖池塘尾水治理等热点话题积极回应公众。全年受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共199宗、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7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与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公众行政决策参与度不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均衡、工作举措延续性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二是创新和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着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提高涉农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