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为牢固树立“高产、优质、经济、环保”的科学施肥理念,大力推广应用新肥料、新技术和新机具,确保化肥减量增效,保障粮食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中山市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示范区项目申报工作,建立相关示范区3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对象:我市辖区内的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农场企业、种植大户。
(二)面积规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蔬菜或水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大棚设施栽培面积20亩以上。
(三)实施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10月31日。
(四)验收时间:2023年10月31日前,由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实地验收。
(五)应用技术指标:应用肥料新产品:有机肥、作物专用肥料、配方肥、缓(控)释肥、微生物肥料、新型水溶肥料、增效肥料和其他功能性肥料),应用新技术: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无人机追肥技术、一次性施肥技术和机械深施技术,应用新机具:测深施肥、无人机施肥、机械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以上技术指标至少应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机具各至少一项以上,水稻和水果核心示范区不低于50亩,蔬菜核心示范区不低于20亩。
(六)申报方式:网上公开申报。
(七)评审方式:由我中心抽取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分排名前5个申报单位将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
(八)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如期实施。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我中心土肥站。申报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试验合作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农场和农户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和生产设施使用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
5、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申报该项目优势条件的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推荐发展潜力大、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种植技术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组织和农场企业申报。
(二)同一年度同一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在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三)上一年度已成功申报本类项目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再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递交地点
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土肥站
联系人:温元明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0760-88221273
附件: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试验合作承诺书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3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