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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0518/2024-0001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1-12
名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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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现公布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内容涵盖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任务、把握重点、落实专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我局以政务网站和“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为主平台,全年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85条、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59篇,包含部门重点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并针对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设立专门栏目、专人负责进行更新维护。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局主办的21件提案建议的办理结果均同步对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对接沟通,书面及时反馈,其中62个申请件均按时办结,另有5宗结转至2024年继续办理。已办件中同意公开的9件、部分公开的25件、不予公开的2件、不属于我局公开的26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发生的成本费用。本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1件,已审结;行政诉讼案5宗,其中已审结4宗、尚未审结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要求,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并报送市政府公报,梳理政务网站发布的栏目,加强内容发布审核,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先审后发。二是持续做好局政务网站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依据省、市更新出台涉农补贴领域、乡村振兴领域主动公开标准规范,根据2023年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调整政务网站栏目设置,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全流程公开。三是在政务网站新增政声传递专题栏目及头条滚动新闻,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情况、围绕省市中心工作做好政策解读与宣贯情况。

  (四)监督保障举措。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建立健全日常政务公开管理机制,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审查。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将信息审查纳入公开“三审三校”制度中,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信息公开事宜。三是抓好重点时期安全保障。围绕元旦、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期,落实网络值班人员,全力保障重点时期各政务公开平台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7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

0

0

0

0

0

6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0

0

0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2

0

0

0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4

1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学习,强化掌握政策解读的内涵、范围,提高政策解读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二是严格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积极吸取其它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做好全市农业农村重点要点工作、重要领域发展、重大产业政策等有关信息的发布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