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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0518/2026-0013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05-20
名称: 关于开展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子项目补充遴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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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子项目补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1  浏览次数:-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相关工作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规范项目储备管理,现开展我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子项目补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建设重点

  本次补充遴选包括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工厂化养殖设施建设两类子项目。

  (一)水产苗种生产能力提升。重点开展水产原良种场、苗种场生产设施和装备配套建设,配备精准投喂、智能化增氧、水质监控等设备,升级改造进排水、屏障、消毒、废弃物和生物垃圾暂存、尾水处理等设施。开展原良种亲本更新和核心亲本保种培育。

  (二)工厂化养殖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工厂化养殖车间(含鱼菜共作)、陆基圆池等设施养殖模式建设,配备相关机械自动作业装备及水处理设备,搭建物联网系统。

  二、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中山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企业,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项目实施方案完整详实,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进度、绩效目标等内容清晰完整(具体参考附件1),方案深度需达到可行性研究标准。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含财政补助资金、企业自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近3年内已获同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同类建设内容,不予重复立项支持。所有项目原则上于202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及验收工作,确保绩效达标。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环保等各项前置审批手续完备、合法有效。

  (四)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验收时应提供财政补助资金对应部分的正规发票。

  三、遴选实施流程

  (一)企业主动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表(详见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属地镇街农业农村部门。

  (二)镇街初审推荐。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全面核查,在项目申报表上出具明确初审推荐意见,同步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汇总梳理全部申报资料,按时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

  (三)市级评审立项。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开展集中评审,结合项目建设可行性、示范带动性、绩效合理性等方面择优遴选,确定最终入库立项项目。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严格审核把关,于2026年5月22日上午下班前,将全套申报材料(申报表、实施方案、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通过粤政易报送我局联系人,同步报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中山市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表

  3.中山市XX镇(街道)渔业绿色循环项目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天,88221316;李健强,88320855)



附件:

1.1 中山市XX项目实施方案(模板).wps

2.2 中山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申报表.et

3.3 中山市XX镇(街道)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汇总表 .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