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1.按照多规合一和统筹管理办法要求,规划年限需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建议规划期限“2020—2030年”改为“2020-2035年”。 2.专项规划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管制要求下,落实设施选址和用地范围,同时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生猪的用地政策对未来用地提出可行的解决思路。 | 第1点意见不采纳。原因:本规划不属于专项规划,不适用《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办法》。同时考虑到近年畜禽调运、屠宰等环节的监控政策调整频繁,屠宰行业发展亦需作相应改变,故本规划限期定为10年。 第2点意见部分采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生猪养殖,不适用畜禽屠宰。结合市自然资源局意见,已增加屠宰场点选址条件要求部分表述。 |
3 | 将第六点“(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做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修改为“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做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执法、指导屠宰场及冷链配送体系建设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监管,督促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冷链配送管理等工作”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监管,督促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冷链配送管理等工作”。 | 部分采纳。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修改为: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做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执法等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肉品市场销售环节监管,督促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做好索证索票等工作,打击销售非法肉品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