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补贴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自行确定。为此,我局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及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中山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6月12日,共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部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屠宰与检疫管理科,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012室,邮编:528400,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21362。
附件:中山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