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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5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06-10 分享:

  中农农函〔2022〕140号



谢洪威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土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建议》(建议第2022005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及民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议提出有关解决我市土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措施符合中山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我们予以吸收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和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

  (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按照国家、省工作安排,全省正在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试划试点工作。借助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契机,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各镇街按照空间连片、质量优先、恢复耕作的原则,打造新增耕地保护集聚区,促进永久基本农田连片保护和建设用地连片开发。通过提前谋划恢复耕地,打造新增耕地保护集聚区,根据政策支持及时开展置换零碎稳定耕地,进一步优化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二)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加强管护。根据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为42600亩。我市于2019年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268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涉及15个镇的72条行政村,按省要求树立了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志牌1个、镇级15个,市政府与15个有划定任务的镇政府签订了管护责任书,72个行政村与所属镇按要求签订了管护责任书。其中民众镇划定面积约占全市划定面积15%。

  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后,市农业农村局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集中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力度,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为37.96万亩。其中民众镇共4.81万亩,共投入资金6933万元。截至2021年底,我市高标准农田已基本覆盖粮食生产功能区。

  二、多渠道扶持调动种粮积极性,防止“非粮化”

  (一)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从2017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金额2211.77万元。其中民众镇发放金额502万元,涉及14314户农户。通过发放耕地地力补贴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市镇两级大力扶持粮食生产。今年我市财政投入900万元(比去年增加309万元),在市辖范围内对直接从事种植水稻、马铃薯的农民给予每亩每造250元补贴,目前已发放市级种粮直补851.87万元和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78.73万元。在市级补贴基础上,各镇街配套出台粮食直补政策,全市21个有粮食生产任务的镇街中,7个镇街给予水稻每亩每造1000元左右配套补贴,其他镇街给予每亩每造100—500元配套补贴,或者免租、低租耕地给种粮大户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另外,民众镇政府计划在三墩村和民平村开展2000亩连片水田垦造项目,转变种植结构,恢复粮食生产。

  (三)提高粮食类农产品保险覆盖率。2021年全市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水稻保额提高到1200元/亩,比省实施目录保额高200元/亩;对水稻、玉米和马铃薯等粮食类品种保费实施全额财政补贴,农户零保费即可获得保险保障,实现粮食种植100%投保,从而系牢粮食生产安全“保险带”。

  (四)跟踪调整耕地保护补贴标准。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对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下一步将完善优化相关政策措施、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我市将及时跟踪上级政府关于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和耕地保护补贴政策调整动态,结合种粮补贴等涉农资金发放情况、我市生态补偿政策变化、财政支出能力等因素,研究提高我市耕地保护补贴标准,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五)加强农业技术支持与推广。市农业农村局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示范,为种粮农民增产增收提供技术支撑。一是举办水稻侧深施肥暨机械化种植技术推广现场会,进行水稻侧深施肥器施肥技术操作演示,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二是在粮食种植大镇建立水稻侧深施肥技术推广示范区,推广应用新技术;三是开展水稻肥料利用率田间试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四是通过三下乡活动派发宣传资料积极推广新型肥料、新型施用技术的使用,加大宣传推广覆盖面。

  三、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托管服务

  (一)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对耕地的保护和监管。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强对农用地的管控,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障农地农用,加强对农用地租赁的用途管制,要求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农用地从事农业种养的行业标准,落实农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并规范从事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及畜禽养殖等农业生产的准入要求,以及明确违反要求后终止土地流转合同的情况。通过加强对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有效强化了对耕地的保护和监管。

  (二)强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管理。当前,我市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要以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市供销社系统等“国字号”队伍为主进行提供,以小农户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托管产业有水稻、水产等,根据农户生产活动实际需要,大多提供单环节或部分环节的托管服务,服务类型包括无人机施药、红火蚁防治、机械播种、收割烘干、捕捞、给鱼打疫苗、清塘底等,全程生产托管的情况较少。未来,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引导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管理,动员人员深入村庄、农户及田间地头,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推广与规范提供指引。

  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庆棠,0760-8823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