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下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局违法行为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中农〔2017〕129号)同时废止。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0号)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