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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2021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3-01 分享:


  为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珠江、闽江、钱塘江、淮河及海南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1〕31 号)及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珠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1〕28 号)精神,结合中山实际,现将我市2021年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中山市内所有自然水域(河道)及通江湖泊,主要包括全市内河水域,即小榄水道、鸡鸦水道、洪奇沥水道、横门水道、磨刀门水道及其支流等。入海河口禁渔水域划界如下:

  (一)洪奇沥水道口:北纬22°43'47.302", 东经113°27'14.058"与北纬22°43'37.182",东经113°26'53.711"联线向珠江一侧的水域。

  (二)横门口:北纬22°34'57.907",东经113°32'55.054"与北纬22°34'29.640",东经113°32'52.177"联线向珠江一侧的水域。

  二、禁渔时间

  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渔作业方式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请广大渔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正常渔业生产和珠江禁渔秩序。禁渔期内,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行为,一经发现,渔政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符合刑事追责的非法捕捞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0760-23392235(横门渔政大队)、0760-86632143(大冲口渔政大队)。

  特此通告。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