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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意见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5-27 分享: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我局制定了《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9日截止。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如有意见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在上述期限内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407b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88221281。联系人:林小姐。

  附件:《中山市农业农村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