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农办,各镇区农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现将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2009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的通知》(粤农〔2009〕3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今年春防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是免疫措施要到位。我市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初开始,5月底前完成。各镇区务必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二是免疫监测要落实。我局6月份集中开展动物免疫效果监测,各镇区要确保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要达到70%以上。三是疫情报告要及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疫情实行快报,按规定及时报告市农业局兽医科或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二○○九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