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当前位置:首页 > 农业扶持政策发布系统 > 国家政策>>详细页

农业部公告 第19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评审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内蒙古天和荷斯坦牧业有限公司、通辽京缘种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秦申金牛育种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等详见附件1,各有关单位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详见附件2),有效期为3年。同意山东省种公牛站有限责任公司《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变更,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等详见附件3,新增合格种公牛名单详见附件4)。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原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1309)

     2. 各有关单位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

     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等变更目录

     4.新增合格种公牛名单

 

农 业 部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