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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市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奖补资金初始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的意见》(中委〔2012〕12号)和《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府办〔2014〕31号)文件精神,我办拟定了2014年度秀美村庄建设奖补资金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根据《关于印发<关于统筹秀美村庄工程建设资金的意见>的通知》(中农〔2013〕30号)和《2014年中山市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奖补资金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我办会同市财政、规划、住建、民政等部门形成了2014年度市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奖补资金初始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10月6日,共7日。

    二、如对分配方案有疑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室、综合改革科反映。我办将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及综合考评情况对初始方案进行调整。

  三、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 88221302

                综合改革科 88220137


附件:1、奖补资金(服务强化类)分配表.xls

   2、奖补资金(布局优化类)分配表.xls

   3、奖补资金(卫生洁化类)分配表.xls

      4、奖补资金(环境美化类)分配表.xls

      5、奖补资金(服务强化类)分配表.xls





市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

和美村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