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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期)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我市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依据《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农农规字〔2021〕2号),我局拟按照专项资金30%的比例下拨中期专项资金共计2550万元,用于推进2021年美丽宜居示范村项目建设,现将《2021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期)》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公示期:2021年7月29日- 8月3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1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期)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2021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