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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资金的通知

市农科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177号),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1批)的通知》(粤财农〔2020〕164号)提前下达的60万元下拨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资金共60万元(分配方案见附件),此项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拨付到市农科中心的资金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局办理指标调整),专项用于2021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二、你们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按照《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通知》明确的建设任务,高标准完成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项专用,并注意保存相关资料,以备财务检查和审计。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1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资金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5日


(联系人:杨万利;联系电话:88221270)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1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资金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