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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首期)的通知

中山市白石猪场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8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0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首期)下拨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省财政厅在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安排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工作经费126万元给你单位。按照你单位9月底实际完成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数量5196头核算,参考农业农村部意见,补助标准为200元/头,本次下拨的首期资金共103.92万元。你单位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本期专项资金用于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工作,要求年内完成种猪生产性能测定任务6300头的绩效目标。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8批)的通知》(粤财农[2021]103号),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帮助企业更好开展生猪性能测定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将分两期拨付,此次为首期拨付,第二期资金将于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下拨。 

  四、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请加强专项资金项目档案管理,整理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首期)

  

  (联系人:陈锦涛,电话:88225736)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方案(首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