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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6-8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18〕4号)等精神,现下拨我市2021年6-8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病害猪及产品损失补贴对象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货主,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对象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二)补贴标准。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产品损失补贴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每头80元。经检验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病害猪产品(按90公斤折算1头的标准)折算享受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运送至屠宰企业时已经死亡的生猪不享受病害猪损失补贴,只享受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

  二、拨付方式

  本次下拨补贴资金共1129120元。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847200元,病害猪产品损失补贴68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213120元。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委托中山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的形式兑付给货主和企业。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通知相关货主查收。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镇街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应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和审计。

  附件:2021年6-8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周楠生,联系电话:88221383)


2021年6-8月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安排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