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能繁母猪保险条款的通知(粤财农〔2007〕36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中山市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农业局和中国人保财险中山分公司反映。
附件:中山市政策性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实施方案.doc
中山市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代 章)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