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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7-19 分享: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农〔2021〕90号)要求,对2020年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户给予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方式、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按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的2020年水稻种植面积计算本年度全市补贴金额,计算公式如下:每户补贴金额=水稻种植面积×补贴标准。

  (二)补贴对象:2020年中山市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补贴标准:每亩每造16.06元。

  二、资金兑付办法

  本次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为28449.81亩,兑付资金总额为456904.18元(详见附件)。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中山农商银行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农户。

  三、各镇街应严格按照《中山市粮食直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管理。凡是与补贴有关的登记表、大户申报表、汇总表、公示影像、公示表、大户定位图、大户成熟期照片、资金申报文件、资金发放文件等资料,均要在镇街建档保管,以备事后财务检查或审计。

  附件:2021年中央实际种粮食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汇总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