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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中山市海洋捕捞渔船核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0-07-22 分享:


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相关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海洋捕捞渔船核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海洋捕捞渔船和沿海渔港核查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0〕13号)精神,现就我市海洋捕捞渔船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并请及时传达至有关村委和渔船船主:

  一、核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8月4日-5日,地点:港口镇天后宫码头,核查船名号详见附件。

  (二)时间:8月6日-7日,地点:坦洲镇大冲口渔港,核查船名号详见附件。

  (三)时间:8月10日-11日,地点:南朗镇横门渔港,核查船名号详见附件。

  (四)时间:8月12日-13日,地点:民众镇民众义仓村,核查船名号详见附件。

  (五)时间:8月14日,地点:黄圃镇马安村,核查船名号详见附件。

  二、办理渔船核查材料

  船主本人身份证、《渔业船舶登记证》、《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捕捞许可证》及《渔保险单》。

  三、其他事项

  (一)核查渔船必须船主本人到现场进行核查;

  (二)核查渔船未能按时安排时间进行核查的请联系我局渔政支队渔政渔港监督科;

  (三)渔船船主因未能按时进行核查的责任后果自负。

  附件:中山市2020年度海洋捕捞渔船核查及时间、地点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渔业科,李金明,88221262;渔政支队,梁柱峰,8836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