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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渔政海监执法船艇汽(柴)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0-07-29 分享:


  现就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2020年度渔政海监执法船艇汽(柴)油供应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单位参与。

  一、询价项目名称: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渔政及海监船艇巡航汽(柴)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询价内容、服务期及采购预算:

  (一)询价内容:汽(柴)油采购;

  (二)服务期:2020年度;

  (三)采购预算:¥35 万元(具体费用以实际用量结算为准)。

  三、询价机构名称: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

  询价资料邮寄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9楼1912室

  四、采购范围:

  (一)柴油:0号(国家标准)

  (二)汽油:92号(国家标准)

  (三)汽油:95号汽油(国家标准)

  五、项目要求:

  供应商所投产品供应数量有保证,产品质量符合

  GB/T19147-2003《车用柴油标准》要求且稳定。

  (一)供应商所投柴(汽)油货来源必须合法;

  (二)采购单位根据船艇用油情况,分批采购柴(汽)油。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备齐柴(汽)油;

  (三)供应商报价应包含税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

  (四)成交供应商必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产品的售出,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采购单位对某产品的需求数量;

  (五)由于柴(汽)油需要供应至南朗镇横门渔港、坦洲镇大冲口渔港,必要时须配送至市内其他地区,因此供应商必须提供可以承担具备柴、汽油配送能力,报价时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柴(汽)油运输商。由运输商将货物运送至项目现场卸车,并负责货物现场的搬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采购单位根据船艇用油情况,分批运送柴(汽)油。送货时,每次送货量汽油不低于500升、柴油不低于1500升,运输商应在接到用户送货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采购单位支付。

  六、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优惠价,具体供货价计算公式:实际采购单价=市场单价(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1-优惠率);

  (二)对于采购人采购以上商品的,供应商须承诺将按不高于“优惠价”的价格予以供货,且提供货物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具体标准价格按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价格)。如发生销售合同价高于“优惠价”或高于同期市场价格的情况,则采购人可以依法确认当次采购无效,造成的有关损失由供货商承担。在供货期内,保证根据市场零售价的调整而同时调整供货价格,调整后价格的优惠幅度保证不低于成交优惠率。

  七、服务单位资格: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从事石油产品经营或生产范围;

  (三)供应商有市级(设区市)以上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或燃料油经营资质证书;

  (四)供应商须具有市级(含)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五)供应商须在中山市火炬区、民众镇、南朗镇、港口镇以上任意一镇区有供货点(提供证明材料等)。

  八、报价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一)服务单位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成品油或燃料油经营资质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按要求填写报价单(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单位对提供的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四)推荐的柴(汽)油运输商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柴(汽)油运输资质);

  (五)各单位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

  (六)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选择服务单位标准:

  (一)符合以上第七、八条所规定服务单位资质;

  (二)承诺按以上第五条要求完成项目;

  (三)出现多家机构报价时,以采购“0号柴油、92号汽油、95号汽油”优惠率报价相加,优惠率价高者得。若只有一家报价,如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直接选择该报价单位,不再另行询价,服务期限为2020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询价完成签订合同之日止。

  十、接受询价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

  十一、询价机构联系方式:巢先生 0760—88221210

  附件:2020年度渔政海监执法船艇汽(柴)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询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