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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窝棚整治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0-09-29 分享:



各有关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按照《关于开展“田间窝棚”整治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农农函〔2020〕17号)和《全市田间窝棚专项整治核查验收方案》(〔2020〕1120)的工作部署,为尽快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田间窝棚整治进度,现根据各镇区资金申报及田间窝棚拆除后符合重建条件数量情况,将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窝棚整治资金预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下拨的资金共3000万元,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直接支付到相关镇区财政分局。

  二、本次预下拨的资金是对完成田间窝棚清拆整治并按标准完成窝棚重建的镇区进行奖补。各镇区要严格按照《中山市美丽田园建设攻坚方案》要求,加快推进田间窝棚整治清拆整治和重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四线”(中山轻轨、广澳高速东线、西线、中江高速)两侧500米范围内田间窝棚的整治工作,12月底前,60%以上的田间窝棚完成整治,并严格对照重建条件完成农田棚舍重建工作。

  三、各有关镇区收到预下拨的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待田间窝棚整治完成市级抽查验收并出具验收结果后,再根据验收结果按程序向所在镇区财政分局办理资金请拨手续,专项资金据实列支,确保专款专用,按时按质完成田间窝棚整治任务。预拨资金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清算,多退少补,由市农业农村局另文通知。

  四、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窝棚整治资金预拨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廖志高,电话:882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