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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9-13 分享: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和监测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

  请各镇街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的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开展申报,填报《广东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附件2)并整理申报材料。镇街农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与现场核查,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从中择优遴选推荐至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

  本次监测对象为2019年认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名单详见附件3。请有关镇街组织纳入监测的农场做好监测材料(与申报材料一致)报送工作,对监测材料核查无误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将审核并提出监测是否合格的意见建议,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工作要求

  申报与监测材料需统一用A4纸打印,按通知内的材料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册。请各镇街于9月30日前将审查推荐意见(一式两份)及申报监测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处。

  附件:1.关于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监测)表

  3.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名单

  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的办法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洪芮,联系电话:88231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