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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第一批2021年中山市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9-29 分享: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5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58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中山市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申报指南》(中农农函〔2021〕146号),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经项目申报、镇街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第一批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将分期拨付,本次下达的为首期资金900万元(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专项用于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由项目单位具体实施。项目尾期资金在项目完成绩效目标并通过验收的,按照中央和省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项目相关管理要求另文办理拨付。

  本次补贴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拨付到有关项目单位。拨付到黄圃镇农业服务中心的资金由黄圃镇财政分局代收,按有关规定由市财政局办理指标调整。请黄圃镇收到该笔资金后及时通知镇农业服务中心办理请拨手续。

  二、有关项目单位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注意保存相关资料,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和审计。

  附件:2021年中山市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集中连片内陆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第一批)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