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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11-30 分享: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2021-2023年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2023年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发挥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作用,有效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结合中山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根据我市自然资源禀赋和农业产业特色,以调结构、抓龙头、创品牌、全链条、增效益为主攻方向,推动种养循环及规模化、加工集群化、科技集成化、营销品牌化、产业数字化,打造中山精品农业,持续提升农业亩均产值,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提质增效。

  2021-2023年,我市将以“1+N+N”(一个核心园、多个优势区、多个精品区)的模式进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建设:

  1.以我市传统产业为依托创建特色产业核心园。一是围绕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三角生鱼、黄圃腊味等农产品品牌优势,打造特色产业核心园,争创2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推进东升脆肉鲩、横栏花木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市脆肉鲩产业和花木产业。

  2.以特色产业核心园为中心,扩大建设范围,在多个农业生产优势镇街打造跨镇街优势产业园。以脆肉鲩、生鱼、花木、腊味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发展标准化、品牌化、高效率、高科技的水产养殖、花木种植和农产品加工,打造水产类、花木类、农产品加工类、冷链物流类跨镇街优势产业园,辐射带动全市同类产业的发展。

  3.围绕家禽、粮食、岭南水果、蔬菜等其他特色产业,充分发挥石岐乳鸽、神湾菠萝等知名农产品品牌效应,进一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做精做强中山特色农产品品种,培育一批精品农业产业园。

  (二)绩效要求。重点突出产业园主导产业中二三产业的发展,引导实施主体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产业园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农民15%以上或年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个百分点以上。产业园内亩均产值增长5%-10%。主导产业集中度高、精深度高和聚集度高,形成一二三产的产业联合体。

  (三)建设周期。在2021-2023年间分批做好各类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自确定建设名单起,特色产业核心园、跨镇街优势产业园及精品农业产业园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

  二、建设任务

  (一)突出特色引领,打造中山精品农业。依托我市优势特色产业:花卉、水产、家禽、粮食、岭南水果、蔬菜、农产品加工等,建成一批高标准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做大做强富民兴村产业。

  (二)突出科技创新,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以科技为核心要素,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其它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融合,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与保护,建立特色品种保育机制。高标准建设尾水处理设施,提升尾水资源化处理技术,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每个产业园要积极对接专家服务团队或科研院所,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和装备,利用数字赋能农业,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三)突出三产融合,将产业园打造成“风景园”。大力发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初加工、精深加工,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结合“美丽渔场”“美丽田园”“美丽园区”等建设工作,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延伸产业链,构建生产、加工、物流、销售、旅游、品牌、科技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为“风景园”,让农民在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中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四)突出模式创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鼓励园区主体以“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公司+农户”等发展模式实现联农带农,带动农民收入增长。通过土地互换整治、租赁、入股、托管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村承包地流转率。鼓励引导大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社等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鼓励农民工、退役军人和大学毕业生返乡进入产业园创业创新,搭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将产业园打造成为农业产业“双创”孵化区。

  (五)突出质量效益,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坚持质量兴农,引领农业绿色发展,农业从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加快农业经营体系、生产体系、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农、效益兴农、提升竞争力,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三、建设模式

  (一)建设主体。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责任主体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产业园的建设组织管理及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事业单位等,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鼓励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优先选择上市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作为牵头实施主体(申报前需在当地注册并已投资建设涉农项目)。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产业园建设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建设和运营产业园,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监督主体是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为指导责任主体落实产业园建设责任。

  (二)建设程序。

  特色产业核心园参照省级标准进行创建,实行“园长”制管理,由产业园所在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园长。特色产业核心园由镇街政府牵头编制好产业园建设规划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确定建设名单。

  跨镇街优势产业园和精品农业产业园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我市优势、精品农业产业谋划产业园建设计划,纳入建设计划的镇街,须由所在镇街政府进行产业规划并编排好建设项目库,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建设名单。经创建后,符合相关标准的跨镇街优势产业园和精品农业产业园可继续按照程序申报创建特色产业核心园。

  (三)建设条件。

  特色产业核心园建设要求种植业类产业园种植面积1万亩以上,生猪产业园生猪年出栏量30万头以上,家禽产业园家禽年出栏量500万羽以上,水产产业园水产养殖面积5000亩以上,粮食以及特色鲜明的产业园可适当降低规模。

  参与跨镇街优势产业园建设的镇街,要求产业类型与我市特色产业核心园主导产业一致,产业具备一定规模,原则上种植业类产业园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水产产业园养殖面积3000亩以上。

  精品农业产业园优先选择拥有农产品地理标志、鼓励发展现代种业、数字化农业建设程度高、品牌效应突出的产业进行产业园建设,对产业园规模不作具体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严格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对经省、市政府批准建设的特色产业核心园、跨镇街优势产业园、精品农业产业园等类型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资金奖补,补助额度视各类产业园规划及投入等情况确定。鼓励各镇街统筹涉农资金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各责任主体必须对产业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财政补助资金具体用途及管理,严格参照《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能按期完成建设的将按规定收回补助资金。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发挥各级产业园建设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推进产业园建设。各镇街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园长制,主要负责同志任“园长”。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市农业农村局应落实产业园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市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形成合力。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生产、消防、质量等各项安全措施。

  (三)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产业园建设的支持政策。市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粤办函〔2019〕289号)及相关配套办法,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镇街要统筹整合资源,加大优惠扶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支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更多投入产业园建设。发挥科研机构、院校作用,落实产业园专家服务团队对接服务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水平。

  (四)加强绩效考评,建立奖惩机制。产业园建设工作成效列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产业园和涉农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市镇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做好验收、绩效评价工作。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的,将对产业园负责人进行约谈。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共同编制更新产业园建设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有关规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产业园宣传力度,注重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创新宣传模式,广泛发动企业、农民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探索产业园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