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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局关于公开遴选《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局发布日期:2018-08-02 分享:


    根据《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编制《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5)》。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单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中山市农业局。
    二、编制项目
    《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5)》。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本项目规划范围覆盖中山全市行政辖域(含乡镇)。
    (二)编制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依据《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735号)、《中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中府办函〔2018〕38号)等要求,明确我市组织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促进种养业协调布局,规划引导畜牧业有序发展,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最终编制形成《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5)》包括但不仅限于:
    1、优化种养业设置布局。确立“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理念,为最大程度的减少养殖对环境的影响,立足我市实际,统筹规划优化我市种养业布局,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实行养殖场与种植业相合理布局,就地结合、就地利用。
    2、制定农业发展定位和主要任务。一是根据我市种养殖发展现状、资源条件、结构调整需求和主体功能区划分,按照“控猪、稳禽”的基本思路,大力发展本地特色优质畜禽品种资源,做大做强石岐鸽、沙栏鸡产业。二是以适度规模养殖为基础,把养殖与种植结合起来,发展种养业协调的生态养殖模式,养殖过程实现“污水零排放”。三是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以我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为示范点,辐射带动我市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生产,提高畜禽养殖科技水平,
    3、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的原则,探索建立“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的农牧循环机制。二是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快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到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5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率配套达到100%。 三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工程为依托,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机制,全力打造粪污资源化利用平台,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
    (三)初步成果要求。本项目的规划成果主要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
    1、文本。编制《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5)》文稿,篇章包括我市种养业现状、存在问题、规划目标任务、规划内容及技术方案、保障措施等内容。
    2、图纸。包括中山市种养业现状分布图、中山市种养业规划布局图及其他必要图纸。
    3、说明书。主要对本项目编制工作进行说明,包括《中山市种养循环发展总体规划(2018-2025)》编制说明和图纸解释。
    (四)编制预算。本项目编制预算控制在不超过2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资料费、评审费、车旅费、劳务费、文稿打印费、设备设施购置使用费、会议场地租用费、外协费等完成相应服务及后勤保障所需全部费用、保险和税金,具体报价由报名单位在申报文件中列出。
    三、报名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的(不得采用联合、合作等其它形式)。
    (二)有为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过相关规划编制经验及成功案例。
    (三)有熟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工作团队,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四)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按要求及时提交编制成果,其知识产权归中山市农业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四、报名方式
    (一)申报资料。
    1、企业简介(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以往业绩、承接相关业务情况等)。
    2、项目编制团队情况(包括人员职称、分工等)。
    3、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6、编制报价文件。
    (二)报名时间。有意报名的单位请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18年8月16日前送我局畜牧科。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13室,邮政编码:528400,联系人:麦新晓,联系及传真电话:0760-88221715,电子邮箱:xmk1616@126.com
    五、遴选方式
    我局将对报名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单位资质、过往业绩、编制报价、履约能力等方面,择优选取项目编制单位。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委托双方签订编制合同。
    六、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中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农业局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