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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召开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2018)

信息来源:市农业局综合改革科发布日期:2018-09-14 分享:



    为贯彻落实省关于2018-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9月7日下午市农业局(市委农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全市各镇(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主要经办人员和保险经办机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6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农业局综合改革科林浩东科长对《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和《2018-2020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特别是对经办机构要求、保险品种、保额、费率的调整情况和保险赔付等内容进行了辅导,要求各镇区扎实有效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最新方案要求。随后,各保险经办机构分管负责人就下一步做好2018年-202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等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农办王少强副主任指出,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农业、财政、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市农业保险范围不断扩大,险种不断增加,保险责任不断拓展,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为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他强调几点要求:
    一要落实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实施。会议结束后,各镇区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好农业保险投保工作,扎实推进今后一段时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二要借助舆论平台,做好宣传发动。各镇区及相关保险经办公司要结合这次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广大农民深入了解农业保险的内容和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要加强组织协调,搞好专业培训。各保险经办公司要积极主动地与各镇区农业部门衔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各镇区协保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经办人员熟知保险条款、承保和理赔操作规程等业务,确保农业保险工作的规范运行。四要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政策。各镇区、各保险经办机构要深入学习《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和《2018-2020年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准确理解、吃透相关政策规定,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的有关要求落实到位。五要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各有关经办保险机构要高质量、高效率,做好农业保险承保、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环节工作,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通过及时、合理的赔付来取信于民,实现“以赔促保”。六要重视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模式。各镇区、各保险经办公司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户,多听取基层各方面的声音,多了解农民群众的反映和需求,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