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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3批)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0-10-27 分享:


阜沙、黄圃、板芙、横栏镇政府: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3批)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93号)要求,市财政局转下达2020年度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3批)资金958.6万元至我局。经择优遴选、集中评审及公示,现将资金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本次下拨的资金共958.6万元,专项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重点用于乡村风貌提升,持续推进“三清三拆”后的土地复绿和“四小园”等小生态板块打造,对现存农房进行微改造等项目。

  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拨付到行政村(经联社)或项目建设单位。各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各镇街要组织研究部署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会商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资金分配使用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使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单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三、加快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开工和资金落地见效

  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20]16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未开工项目在11月15日之前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工,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项目开工有关证明文件拨付资金。对存在实际困难,11月15日前确实无法开工的项目,抓紧研究项目调整方案,尽快按程序办理调整手续。

  四、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做好项目完结报备

  请于项目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和拨付资金文件(支出凭证、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

  六、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0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3批)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27日


(联系人:游鹏飞,电话:882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