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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0518/2025-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1-16
名称: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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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次数:-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2024年广东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三农”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并组织局系统所有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讨论。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局系统200多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深刻领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及实施路径,不断增强改革思维、开放意识和创新动力。

  (二)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讲座,邀请市委党校陈卫林副教授讲授《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农业农村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十一个坚持”的学习领悟。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等,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强调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以上率下大兴法治之风。定期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具体法治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合同管理、政策文件起草等工作。

  二、依法履职尽责,落实落细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5个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6个事项纳入全省“一照通行”试点范围,10个事项实行“一件事”证照联办。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无差别全科受理”“一次性告知补齐补正”“AB岗”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271宗,全部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二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2024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其中,独立抽查事项16项,与其他部门联合抽查事项5项。推进实施“追溯+信用”融合监管,制定《中山市生猪屠宰场、三鸟批发市场动物卫生风险信用评价管理制定》,将公用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动物卫生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中,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开展分级监管。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标准、程序等事项,并严格审查有关政策文件,坚决防止出台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涉企政策文件清理,全面查找是否存在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深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百千万工程”政策配套。聚焦落实省委“百千万工程”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强镇兴村“13388”行动,新增出台政策文件33份,为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新增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编制并公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1项粮食生产补贴政策列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在部门网站及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民意征集,时间长达30日,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参与权。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扎实推进乡村和谐善治。一是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推广运用乡村治理“清单制”“积分制”,因地制宜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村务公开清单、积分项目清单等,“清单制”“积分制”推广运用率达到100%。继续深化数字乡村建设,全市涉农村(社区)数字乡村平台上屏率91.9%,“积分银行”运用率69.4%。二是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快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新增认定示范户281名,实现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组织举办全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持续提高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宣传月”“巾帼普法乡村行”等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派发宣传资料十多万份,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生猪私屠滥宰、“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1宗,办结8宗(其中2宗为2023年结转案件)。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亮剑2024”“靖海2024”等专项执法工作,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7宗,办结46宗。二是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9方面的举措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积极落实跨部门“综合查”“联合查”,其中,2项事项实行跨部门“综合查一次”,5项事项实行“联合查”,减少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干扰。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涉企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以多样化的监督手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持续提升农业农村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开展保密法、行政执法能力等法治培训班。高质量组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参与率及优秀率均为100%。继续加大对镇街农业农村干部的培训指导力度,举办“乡村振兴大讲堂”10期,普法课堂9期,下沉开展执法跟班指导40多次,并编印《中山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文件汇编》等材料,进一步提升镇街干部依法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按照“五个法治化”和“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受理、办理工作,依法处理涉农信访事项。组织举办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班,不断提高仲裁员及调解员依法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多元化化解涉农矛盾纠纷。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出台《中山市农业农村部门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中山市农业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机制(试行)》《中山市深中通道水域渔业船舶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等工作制度,举办农业领域2024年度防御台风暴雨天气应急演练(桌面演练),全面提高涉农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六)依法接受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回应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件(主办8件、会办27件),政协提案32件(主办7件、会办25件)。二是依法配合司法监督。依法规范办理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按规定配合做好答辩答复工作,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网站和“中山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为主平台,加强主动公开,其中,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97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441 篇。及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2024年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作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精品项目不多等等。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真抓实干,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聚焦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落实落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重点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清单。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大讲堂、普法课堂等平台,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常态化抓好对镇街的农业执法培训指导。

     (二)聚焦法治制度体系建设。以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为重要抓手,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决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常态化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依法、规范、科学出台行政制度文件,及时清理与农业农村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文件,构建完善科学完备的“三农”政策体系,保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法治任务落实。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等工作目标任务,狠抓任务落实,精准发力,促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质增效。锚定乡村“强、美、治”的目标,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突出对农资质量、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动植物疫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休禁渔期、农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紧扣农村安全稳定,依法预防处置涉农突发事件,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