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渔镇街船舶安全管理,理顺和落实涉渔镇街船舶安全监管职能,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14〕28号)、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等政策文件要求,我局拟订《中山市关于将涉渔“三无”船舶纳入镇街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2日,共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部门: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渔业管理科;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002室;邮编:528403。
附件1:中山市关于将涉渔“三无”船舶纳入镇街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陈子聪、刘仲萍;联系电话:0760-883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