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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2-15 分享:


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提前谋划农业春耕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23年省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按照2月7日全省推进春耕备耕工作调度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抓好春耕备耕工作

  2022年以来,粮食生产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镇街要切实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安排,细化政策措施,争取工作主动。各镇街要切实改变以往待省农业农村厅3月份发文后才开始部署早稻生产,造成工作被动的坏习惯。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很早预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但不少镇街仍然到了5-6月份才落实早稻生产,导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台风、暴雨特别多的时期收获,造成水稻倒伏,产量下降且耽误晚稻种植的情况。请各镇街切实做到,一要尽早分解任务到村、到田。根据我局预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由经办人通过粤政易分别下发给各镇街),提早谋划全年粮食生产布局和安排早稻播种面积,特别是2022年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镇街,要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查摆问题,迎难而上,坚决完成2023年粮食生产任务。二要切实传导责任到人。各镇街要安排一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熟悉农业生产情况的人员负责粮食生产工作。三要及早摸清家底。要立即组织摸排村居及种粮大户的早稻种植意向,切实掌握实际情况。如果发现完成任务缺口大的,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动员村干部和农户增加种植面积。

  二、抓早抓好,合理安排,确保依农时组织生产   

  各镇街要强化季节观念,及早部署春耕生产。按照季节要求,一般情况下,早稻在2月19日(雨水)开始浸种催芽,2月下旬大播,3月6日(惊蛰)前播完种。直播稻可在3月20日左右撒播(或飞播)。3月21日(春分)开始插秧,3月下旬大插,4月5日(清明)前基本插完秧。要求育秧期间薄膜覆盖率达100%,要强化“秧好半年禾”的意识培育壮秧,要及时组织调配农机,加快办田进度,做到“田等秧”,大田务必在惊蛰前完成一个耙头。冬种马铃薯和稻底菜的禾田,最好在插秧前20天压青,沤田15天以上,以减低螟虫基数。要做好农田灭鼠工作,力争冬春灭鼠1-2次。要切实抓好旱作物生产。花生、大豆等要在2月中旬至3月上旬、气温稳定在12℃以上抢晴播种。蔬菜、甜玉米根据品种特性及市场需求分期分批播种、均衡上市,提早上市的茄瓜、豆角等要提前育苗、种植,抢早上市。

  三、宣传政策,强粮惠农,全面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各镇街要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一要积极宣传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对直接从事种植水稻的农民每亩每造补贴300元,冬种马铃薯每亩补贴250元。二要积极宣传种植保险政策。发动企业和种植户积极投保政策性水稻、玉米等种植保险,把种植保险惠农政策作为减灾复产的重要措施落实到户。三要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买农机积极性,不断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

  四、一线指导,强化服务,提高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各镇街要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服务,通过创建示范点、举办培训班、技术咨询、现场观摩交流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广应用各项农业技术措施。一是抓良种示范推广。引导农户种植优质高产迟熟水稻新品种,设立水稻高产示范基地,加大水稻新品种示范推广力度。二是抓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水稻侧深施肥等技术,坚持达标防治、适期施药,杜绝盲目用药和使用假冒伪劣农药产品。三是抓好春季作物管理。指导农户落实农膜覆盖育秧育苗防寒措施。落实荔枝、龙眼等果树的春季病虫防治、肥水管理和促花保果技术措施。四是抓好农机服务。做好农机保养检修,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服务队、农机专业户投入到春耕备耕。

  五、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确保农资安全稳定供应

  各镇街要及时掌握农资经营动态,指导农资经营单位备足春耕所需的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秧盘等农资,保障农资市场供应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加强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巡查执法和监督监管,杜绝假劣和违禁农资进入田头。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余伟秀、高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