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鸡专业场(户):
为倡导无抗养殖,推广健康生态的养殖方式,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商品鸡饲喂中药益生菌效果试验” 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对象:中山市辖区内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养鸡专业场(户)。
(2)养殖规模:2019年7月有1日龄同品系鸡苗1000只以上、养殖设施齐全并可提供同样环境9个试验分组的养鸡场。
(3)合作时间:本试验于2019年7—12月实施。
(4)试验要求:合作鸡场提供试验场地设施、1000只1日龄同品系鸡苗、试验用中药益生菌等所有试验用品,指定专人按照我中心提供的试验方案实施,试验期154天。试验结束后,试验鸡只由鸡场自行饲养或销售。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0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我中心畜牧兽医站,申报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试验合作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土地使用协议复印件以及《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养鸡场内环境设施照片以及其他申报该项目优势的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合作名额和标准:本次评审认定单位名额1个,支付合作试验经费为4.5万元。
四、评审方式:由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认定。
五、同年度同一专业户,原则上只能在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六、申报材料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302室
联系人:吴咏梅
邮编:528401
联系电话:0760-88221278
电子邮箱:nk88221278@163.com
附件:1、附件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doc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