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全市农业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提高全市农产品品质,建设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现就农业环境监测项目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20年农业环境监测项目
二、检测机构资格要求
(一)检测机构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二)检测机构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资质;
(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检测机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本询价公告期限自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11日止。
四、询价文件接受时间:2020年9月11日17:30分前。
五、询价资料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土肥站
六、询价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询价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询价单位联系电话:0760-88226183
七、项目内容
开展中山市2020年度农业环境监测项目,项目预算总额57500元,其相关要求如下:
(一)监测点位:在全市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国控点、省控点和耕地质量监测点的土壤、农产品和灌溉用水中选取。
(二)监测项目
1.土壤监测项目
重金属元素:镉、汞、砷、铅、铬;
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
2.农产品监测项目
镉、汞、砷、铅、铬。
3.灌溉水监测项目
pH值、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汞、镉、铅、六价铬。
(三)项目成果
1.出具监测样品的实验室分析报告;
2.形成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八、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0年9月-2020年11月,具体时间以所签订的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二)服务范围:中山市辖区内。
(三)抽样检测人员:检测机构应有充足的抽样和检验人员,以满足本项目检测需求。
(四)交通工具:交通由检测机构自行解决。
(五)住宿费用:由检测机构自行解决 。
(六)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和程序开展检测工作,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七)报告出具时间:要求2020年12月前出具样品实验室分析报告和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八)涉及检测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检测机构必须保密,不得向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
(九)检测机构必须对用户需求中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作出响应明细表(即是否具备该项目的检测能力),本项目不允许检测机构对检测项目实施分包。
(十)出于监管实际需要,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对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询价报价
检测机构按照每个监测点的所有检测项目内容报价,每个监测点包括土壤、农产品和水样三种样品,检测机构按照每个监测点检测所有项目的价格作为投标评审价。检测项目的价格应包括现场采样费、检测费、报告邮寄费、税费等。
十、结算方式
(一)按项目完成后,通过单位验收10个工作日内结清。
(二)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汇付(含电汇)等方式。
(三)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钱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十一、保证
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十二、检测机构知悉
凡参加本次询价的检测机构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一)询价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二)检测机构应准备询价文件正本一份。
(三)询价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法定代表人或经过正式授权并对检测机构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地方签字,并加盖骑缝章。
(四)询价文件的正本封面均须由检测机构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五)询价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询价文件的签字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六)在询价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询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并经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七)传真和电传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报价资料内容(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一)检测机构资质复印件;
(二)按要求报价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检测机构对提供的服务作出明确承诺;
(四)各检测机构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
(五)报价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报价。
十四、选择检测机构标准:
(一)符合以上第二条所规定服务单位资质;
(二)出现多家检测机构报价时,价低者得。若只有一家报价,如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直接选择该报价单位,不再另行询价。
附件:技术服务报价单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