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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4-01-10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农农函〔2023〕169号)和《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组织专家现场及资料会议评审、公示等环节,现确定中山市横栏镇江隆顺景水产养殖场、中山市二十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二十四田园” 示范基地、广东新旺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新旺‘稻田+’生态高效种养技术基地”、中山市神湾镇神溪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建设的“神溪村髻山神湾菠萝种植示范基地”等4个单位为中山市2023年度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示范基地建设任务是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具体任务包括:一是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与2023年度农业科技示范建设内容推广。开展至少1个市级以上主导品种或1项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二是组织技术培训或观摩活动不少于1次,人数不少于30人次。三是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大力推进农技推广在线服务。

  二、相关要求

  (一)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见附件),标牌按照规定格式统一制作,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各示范基地请于2024年1月12日之前确定标牌上的全部信息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

  (二)相关镇街的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建设工作,加强监督与指导,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示范基地建设为当地农技推广服务的有效平台。

  (三)请各示范基地于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项目主要建设任务,并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农业农村局分别报送工作总结,市农业农村局将择机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样式

  2.图片制作要求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刘绍连,联系电话:88221270)




附件下载: 2.图片制作要求.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