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我市中秋、国庆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近日,市农业局质监科组织市农检所开展2018年度中山市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第3次监督抽查工作,分别对港口镇、火炬开发区的10个种植户进行抽样监测,共抽取豆角、节瓜、番薯叶、葱、丝瓜等10个样品。
下一步,市农检所将按照相关标准做好检测工作,并根据国家标准GB 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各产品标准及《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章对抽检样品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