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对第三季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3个养殖户生产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地西泮的水产品(草鱼、罗非鱼、鲮鱼)进行立案调查,3宗案件现已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个人)名单
二、2023年10月至12月15日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2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无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收社会各方面监督。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