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项目支出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现下达各镇街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资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补助资金共1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如支付样品费等相关业务)、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建设,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所需的设备及试剂等耗材,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格化管理和农安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镇创建、人员培训或应急演练、绿色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参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支出。
二、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是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各项任务。
三、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分配方案,协助将相关资金支出方向调整为转移支付,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请有关镇街收到本通知后,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并做好前期谋划,完成绩效目标。并将本批资金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分配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日
(联系方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882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