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农业公园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农农函〔2019〕450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中山市市级农业公园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农农函〔2021〕24号)文件要求,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1年中山市市级农业公园评定工作,现就中山市市级农业公园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6月1日至6月9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中山市市级农业公园候选名单
(联系人:刘勇,电话:0760-88221266)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