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10号)和《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指标共1286万元,共涉及21个镇街(详见附件)。本次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的下达方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的程序下达给你们。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优先用于结算2022年农业保险镇级未结保费补贴。各镇街要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农业保险镇级保费补贴未结算完毕的镇街,须在该项资金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如未及时使用该项资金,请按相关规定办理回收。
三、结清未结保费补贴后该项资金可统筹用于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资金须严格按照中央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使用管理,有关单位收到下达的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专款专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四、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9日
(联系人:王宜,电话:8822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