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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及任务清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3-04-17 分享:

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轮作休耕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20号)文件要求,经广泛发动各镇街申报,按照重点支持规模化种植、水稻高产示范基地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将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72.5万元及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绩效目标

  各镇街要抓紧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细化绩效目标任务,明确实施内容、主要措施、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完成绩效目标。请于5月12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二、做好资金管理,加快资金使用,按时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下达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72.5万元,从“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中山市)”中列支。各镇街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项目使用计划,要做到实施任务内容与资金使用配套统一,根据实施方案尽快落实实施主体,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年底完成拨付。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镇街负责项目验收,并做好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农户签收材料、银行支付凭证等),市级开展项目抽查。请各镇街于12月5日前将项目总结和附件2、3及时报我局种植业管理科。

  附件:1.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及任务清单表

             2.2023年轮作休耕项目任务计划/落实表

             3.2023年12月轮作休耕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进度表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钦,8822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