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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山市田间肥效试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发布日期:2023-06-29 分享:


火炬开发区农业服务中心,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田间肥效试验方案的通知》(粤农环耕[2023]27号)有关工作部署,为落实我市今年田间肥效试验任务,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我中心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中山市田间肥效试验项目申报工作,在全市选取3个试验点开展我市水稻、蔬菜田间肥效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对象:我市辖区内从事水稻或蔬菜种植、有一定生产经验并承诺积极配合开展试验的专业合作社、农场企业和农户。

  (二)计划实施时间:

  1、水稻: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10月31日;

  2、蔬菜: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试验类型:

  1、水稻肥料利用率田间试验:水稻缓释肥利用率试验、水稻侧深施肥利用率试验和校正试验;

  2、经济作物肥料利用率田间试验:蔬菜2+X田间肥效试验和蔬菜肥效校正试验。

  (四)申报方式:网上公开申报。

  (五)评审方式:由我中心抽取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分排名前3个申报单位将作为本项目实施单位。

  (六)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将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如期实施。

  (七)各试验点具体试验任务将随方案另行安排。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送至我中心土肥站。申报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试验合作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农场、合作社、农户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和生产设施使用合同或协议等复印件;

  5、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申报该项目优势条件的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工作程序组织推荐种植技术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专业合作社、农场、企业和农户申报。

  (二)同一年度同一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在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四、申报材料递交地址

  中山市东区桂园东路8号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土肥站

  联系人:温元明

  邮编:528403

  联系电话:0760-88221273   

  附件:1、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试验示范项目申报表

      2、试验合作承诺书



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