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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5-10 分享:



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根据《2020年度广东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粤乡振组〔2021〕2号)有关要求,我市南朗镇、民众镇、坦洲镇、南头镇、古镇镇、东凤镇、阜沙镇、横栏镇等8个镇街作为2020年省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对象迎接省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300万元补助资金下达有关镇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拨的资金共300万元,是对承担2020年省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任务的8个镇街进行奖补。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函,市财政局调整指标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

  二、本次下拨的资金专项用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不得用于村民补偿款、发放工资等其他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无关的支出。

  三、规范资金使用。各有关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质量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四、加强项目资料管理。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做好项目完结报备。请于项目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和拨付资金文件(支出凭证、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通过粤政易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

  六、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


  (联系人:廖志高,电话:8822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