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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1年度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中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1-08-12 分享:

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提请确定2021年全市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对象的请示》批复意见(中府办处[2021]326号)及

2021年市财政资金预算批复情况,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中期)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本次下拨的资金共4050万元,主要是对2021年度9个特色精品示范村建设进行奖补,专项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发文,市财政局调整指

标到相关镇街财政分局。请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拨付到行政村(经联社)或项目建设单位。各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21]17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营造示范村建设比学赶超工作氛围。专项资金将分期拨付,此次为中期拨付,后续市将根据各创建对象的项目进度、开工率、完工率、资金使用率等情况进行排名,分档次进行奖补。

  二、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三、做好项目完结报备

  请于项目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和拨付资金文件(支出凭证、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邮箱:sck1507@126.com)。

  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2021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期)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