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各有关镇街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
按照《中共中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提请确定2021年全市特色精品示范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对象的请示》批复意见(中府办处[2021]326号)及2021年市财政资金预算批复情况,经研究,现将2021年度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中、尾期)下拨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本次下拨的资金共7410万元,主要是对2021年11个特色精品示范村、25个美丽宜居示范村进行资金奖补(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拨付依据详见附件2),该笔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发函,市财政局调整指标到你镇财政分局。请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拨付到行政村(经联社)或项目建设单位。
各镇街收到下拨的专项资金后,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拨付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落实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本期专项资金用于各镇街2021年度特色精品示范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突出重点,有序推动项目落地,有条件的镇街要按照要求落实镇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示范村出成效、出亮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各镇街要按照《关于印发中山市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流程指导意见(修订稿)的通知》(中委农工办[2021]17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营造示范村建设比学赶超工作氛围。请各创建对象定期将项目进度、开工率、完工率、资金使用率等情况向我局报备。
四、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各镇街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保存好项目有关资料及验收文件等,以备事后财务检查及审计。
五、做好项目完结报备
请于项目验收和奖补资金拨付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验收报告和拨付资金文件(支出凭证、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邮箱:sck1507@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批资金请列入附表所列功能类科目,经济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1.2021年中山市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尾期)
2.2021年示范村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廖志高、杨芝敏,电话:88221311、88229652。)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