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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04-02 分享:

  根据《2022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2〕11号)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3个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2022年3月份美丽乡村指数测评,根据月度测评成绩,拟定了《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公示期:2022年4月2日-4月8日

  联系电话:88221311

  附件: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

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净整洁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3月份)

序  号

镇  街

下拨金额

(万元)

绩效目标

1

阜沙镇

55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2年底,全市70%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

三乡镇

50

3

南区街道

45

4

南头镇

40

5

石岐街道

7

6

火炬开发区

30

7

黄圃镇

25

8

三角镇

20

9

东区街道

7

10

神湾镇

7

11

古镇镇

7

12

港口镇

7

合计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