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农函〔2022〕137号
梁辉鸿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社区引入无人机助力乡村管理的建议》(建议第2022038号)收悉,经综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和东区街道意见,现答复如下:
你们对乡村管理的堵点和无人机的优点进行了分析,提出的有关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无人机专业工具及日常软件使用作培训、试行一机一村管理制度等措施,符合我市实际,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全部采纳,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
一、关于“加强推进社区引入科技工具,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无人机专业工具及日常软件使用作培训”的建议
无人机具有时效性强、不受空间地形条件制约、强化事前监管力度等优点,能有效弥补执法力量不足、传统车辆等巡查模式难以巡查到位的缺点,同时巡查数据、图像、视频等可生成工作台账,为完善日常管理提供参考。所以,引入无人机助力乡村管理十分必要。目前东区街道在引入无人机助力乡村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比如在森林防火和违章建筑监测方面,东区街道以“人防+技防”相结合构建立体化防控体系,利用无人机加强巡航监控,并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无人机的操作培训。
二、关于“推进创新助力社区日常管理及执法,试行一机一村制度,全面提升村管理水平,减少人力物力资源”的建议
通过借助无人机助力社区日常管理及执法,提升乡村管理水平。一是借助行政资源,自上而下推进无人机进村居。利用市镇两级行业主管部门的资源,周期性或针对性对村居开展无人机巡查或执法。这方面,我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市公安局2017年已开展警用无人机工作,成立中山市公安局警务航空大队及中山市航空应用管理办公室,为全市各政府部门统一提供政务飞行业务协作服务;研发无人机全域巡航应用系统。建设无人机专用通信基站,打造了覆盖全市镇街的无人机通讯网络,确保了无人机在城市上空“无死角”畅通飞行,真正实现“定点起飞、全域覆盖、远程操控、快速响应”。市城管执法局利用无人机巡查方式,重点加强全市各镇街村居范围的航拍。市生态环境局利用无人机开展环境质量监管和环境执法。市河长办利用无人机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核查。市自然资源局利用无人机对违法用地、地质灾害点防治和耕地保护等进行巡查。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无人机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并对植保无人机购置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行补贴,2021年完成无人机防治病虫害服务的水稻面积15000亩。翠亨新区利用无人机对河涌进行日常巡查,结合新区智慧河长管理系统,2021年共完成了全区河涌无人机巡河任务 39 次。二是借助社会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推进无人机进村居。进一步完善无人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无人机设备或服务供给专业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推出设备出租、服务出售等差异化项目,为村居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推进无人机设备和服务进村居。火炬开发区通过购买服务开展“河长制创新管理及无人机+云大数据”工作,利用无人机有针对性地实现高清巡查和记录,清楚掌握水面污染、非法排污口、违章建筑及治理情况,实现无盲区治河、巡河电子化、数据实时化,管理无纸化、资料集中化的巡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采用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的方式开展高精度航拍、热成像等。市农业农村局通过购买服务,借助无人机对窝棚整治进行核查。三是借助数据资源,推进“无人机大脑”进村居。推动由市级职能部门统筹全市无人机服务,充分发挥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优势,搭建算法和数据分析平台,为无人机服务提供智慧支撑,助推乡村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梳理总结引入无人机助力乡村管理的“东区经验”,发挥“东区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有条件的镇街积极引入无人机等科技工具,加强培训,助力乡村管理水平提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市乡村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杜公卿,88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