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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51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日期:2022-06-10 分享:


中农农函〔2022〕141号

古翠焕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中山市先试点后推广构建乡村振兴共同体的建议》(建议第2022051号)收悉,经综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先试点、后推广”路径在中山市域建立乡村振兴共同体,探索新时代一二三产业融合“村改”,打造“党群共建、事业共创、产业共融、村民共治、发展共享”的共同富裕的有效载体,对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予以采纳,并在具体工作中推动落实。

  一、关于从基层党建切入,“共建”乡村振兴共同体的建议

  (一)夯实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建引领促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党的领导。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的若干举措》,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强化村(社区)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构建“1+3”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机制。强化村级党组织对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领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在有集体经济的村(社区)成立乡村振兴促进会,由村级党组织牵头,引导党员、群众参与乡村振兴,推动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三是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实施村(社区)“两委”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五年制培训,强化对村(社区)换届后“三个一肩挑”后人员监督管理,推动科学履职水平。招聘一批党建指导员到村(社区)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年轻干部作为“两委”干部后备人选。四是持续推动“同心园”党群服务体系升级提质。加大村(居)民小组党群服务站建设力度,完善党委牵头、部门协同、资源整合、流程再造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擦亮“同心园”党群服务中心品牌。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对村(社区)年轻人精准提供服务,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入党,积极服务和凝聚人才。

  (二)多措并举,加大对返乡创业就业人才的扶持力度

  一是落实专项资金补贴。下发《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鼓励和支持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到乡村创办初创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扶持。二是搭建返乡创业平台。认定中山市西区金嘉创业孵化基地、古镇创谷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6家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投资建设补贴,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围绕重点产业项目聚集发展。三是提升就业服务能力。人社部门以市人力资源市场为核心,23个二级人力资源市场、23个镇街人社分局、278个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25个“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80个小区就业创业服务站点为辐射面的公共就业服务矩阵便民效能,帮助返回中山发展的人才足不出村(社区),可实时享受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四是开发基层服务岗位。去年,我市首次承接开展“三支一扶”工作任务,共开发50个基层一线服务岗位,37名有知识、懂技术、能创新的本科以上人才走向基层、走入乡村。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发50个“三支一扶”志愿服务岗位,为有意愿回到我市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提供基层服务锻炼机会。

  二、关于多部门共同发力,“共创”集体发展新局面的建议

  (一)多渠道注入活水,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

  一是实施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全面推行以股权固化为核心的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将集体资产和农民承包土地作价入股、统筹经营,并以股份形式量化到人、按股分红,有效明晰集体资产权属关系,赋予农民长期稳定的资产收益权。二是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完善收益分配事项,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用途等方式推动集体公积公益金和土地补偿款提留的落实。三是加强村级统筹力度。稳步推行村、组两级核算逐步向村一级核算过渡,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赎买、托管、代管等方式强化对组级资源的统筹管理和运营,目前全市有122个村(居)真正实行村级统一核算,有49个村统筹组级资源进行发展,优化集体资产结构,促进资源规模集聚,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四是推动农村承包地有序流转。通过“反承包”、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率超95%。五是大力推动乡村民宿经济。依托镇街、村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推动多方参与的乡村民宿发展,出台《中山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农户、村集体、企业和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民间组织,采用自主经营、租赁、联营等方式,参与民宿经营管理。六是探索集体多元化合作发展模式。积极探索“合作带动”“BOT”等多元化发展途径,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带动村民共同增收。

  (二)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力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市金融局积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信贷资源倾斜力度,聚焦农户、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服务对象,不断加大资金投放量;指导金融机构结合各镇街产业发展实际,创新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打造花木贷、腊味贷、脆肉鲩养殖贷等专项金融产品,配套快审快贷、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持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推动银企对接,梳理中山银行机构乡村振兴产品并加大宣传,举办多场政银战略协议签署仪式及产品发布会,进一步畅通乡村振兴金融产品和服务申请渠道,引导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

  (三)加大自然资源政策统筹力度,释放乡村振兴政策红利

  一是专项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每年安排不低于10%年度计划指标用于专项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同时按照50亩/园标准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预留计划指标,待项目实际实施用地报批时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予以充分保障。二是指导村集体科学选择开发利用模式。村集体开发或引入乡村振兴项目时,应结合当地土地利用情况、规划情况和项目设计布局进行综合选址,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发利用模式,可通过集体流转用地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方式实施开发建设;对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使用零星、分散建设用地的,可通过“点状供地”方式实施。三是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我市出台《中山市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对点状供地项目的规划、用地报批、供地、供后监管等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另外,按照我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的有关规定,可以“集体自用”或“集体出让”的方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手续。四是规范落实闲置宅基地收回政策。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市自然资源局按不动产相关规定办理宅基地注销登记后,宅基地可由属地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关于探索产业融合,推进乡村“共融”新模式的建议

  (一)探索三产融合新“村改”模式,焕发乡村产业新活力

  市属国企中汇集团积极参与雍陌村、安堂村两个市级示范村的保护与振兴。遵循古村落保护与振兴规划要求,通过市场调研论证,结合村落历史风貌、资源,进行定位与规划,以历史文化为IP,选择具有岭南建筑代表性的老屋进行专业设计,打造特色精品民宿。结合中山实际情况,探索并采用国企+镇属平台公司+村集体共建共营的模式,合作成立文化旅游投资运营主体。国企负责引领投资,并借助专业机构牵头做好整体产业谋划,做好顶层设计;镇属资产公司、村集体做好地方协调工作,与村民充分沟通协商,统筹整合村里可经营的物业、资源。最大程度提升村民的参与度和文化自信,确保村民成为乡村振兴的最终受益者。

  (二)增强乡村文化影响力,点燃乡村文旅融合新动能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在规划、设施、业态、服务、市场方面深度融合,努力构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格局。一是推动文化旅游布局融合。修订完善《中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8-2035)》,编制《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构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体系,做好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顶层设计。二是推动文化旅游服务融合。坚持以打造高质量服务为导向,协同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深度融合,以功能整合实现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建设覆盖全市的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文化和旅游设施服务在手机终端平台“一键操作”。三是推动文化旅游市场融合。坚持实施文旅惠民措施,顺应居民文旅消费升级趋势,持续扩大大众文化和旅游市场需求。举办中山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非遗文创设计大赛,推出孙中山系列纪念品、黄圃腊味、红木木雕工艺品等多门类的旅游商品,设计注册“礼遇中山”旅游商品集体商标,提升旅游商品文化内涵和价值。

  (三)创新路径、拓展思维,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

  以乡村休闲旅游业为切入点,横向融合“农文旅”,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全市休闲农业占地近3万亩,亩产值较传统农业提高30%以上,年接待游客超430万人次,经营收入近2亿元。一是以精品路线推动乡村旅游。充分利用美丽乡村的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形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或集聚区。二是以乡村品牌打造产业综合体。结合地域民俗和文化特色,依托当地特色种养业基础,塑造本地特色品牌,打造体现三产融合、文化与民俗风情、和谐发展模式的规模化乡村产业综合体。三是以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增添乡村振兴成色。出台《中山市历史文化村落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工作指导意见》,全面推进乡村历史文化资源重点保护与提升,将6个历史村落所属的行政村列为我市2021年特色精品示范村创建对象,投入近1亿元用于历史村落的保护与环境提升。

  四、关于制定现代治理村规民约,推动乡村“共治”的建议

  一是开展基层治理示范点建设。印发《中山市民政局推动特色精品示范村开展基层治理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将特色精品示范村确定为基层治理示范点,为全市探索创新基层治理积累经验。二是完善规范村规民约。印发《中山市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规范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和修订程序,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落实。全市277个村(社区)已完成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任务,完成率达100%。三是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全市23个镇街共24个村(社区)为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开展试点创建工作。四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起草《中山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若干措施(送审稿)》,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

  下阶段,我市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促进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产业共兴,进一步释放“人”的活力、激活“地”的潜力、激发“产”的动力、打造“乡”的魅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山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诗华,882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