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库认定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指南对申报条件、入库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入库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申报对象
符合1.注册地在广东省;2.最近一个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3.业务基本明确;4.拥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5.不存在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等5项基本条件的本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型农业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主体企业、9类乡村产业企业及股交中心认定的其他优质农业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农业企业填写《广东乡村振兴板申请认定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入库申请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知识产权专利、食品经营许可、环保批准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超过2页需加盖骑缝章;填写《广东乡村振兴板专项工作联络员信息表》,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广东乡村振兴板对接工作。
(二)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审查后,在《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入库申请表》加盖公章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的报送要求择优遴选上报。
(四)进入审核的企业,配合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组织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我市材料受理时间与要求
(一)受理时间:2023年2月17日。
(二)受理要求: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经辖区所在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市农业农村局。
(三)受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018室,联系人及电话:詹俊巧,88221325。如邮寄请用EMS投递。电子版请通过镇级农业部门报送。
附件:
1.广东乡村振兴板申请认定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2.广东乡村振兴板专项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3.广东乡村振兴板后备企业认定入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