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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山市首届乡村振兴创新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2-07 分享: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翠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街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我办决定组织开展“中山市首届乡村振兴创新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及意义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持续开展宣传发动,“总结各地推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开展乡村振兴创新典型评选”,引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本次活动以“公正、多元、创新、兼容”为宗旨,旨在梳理中山创新标准、挖掘中山创新典型、打造中山创新样本,激发全市干部群众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和奋斗热情,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二、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乡村振兴局

  承办单位:中山市慧农乡村振兴研究院、中国联通中山市分公司、中山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自通知正式印发之日起至2月26日

  (二)评选时间:2023年2月下旬--3月下旬

  (三)颁奖时间:2023年4月

  以上时间视实际情况可能调整,请关注主办单位实时通知。

  四、评选方式

  评选共分两轮。

  (一)第一轮评选:非现场进行,由评委根据各镇街提交的案例材料予以综合打分,选择优秀案例进入第二轮评选。

  (二)第二轮评选:采用网络投票、现场打分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投票占30%、评委打分占70%。现场打分要求入选镇(街)、村(社区)、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讲解、评委提问、现场答疑、现场打分等环节,评分点包含案例表现形式、成果亮点、可持续发展性等,最终评选出典型案例。

  五、征集范围及征集标准

  (一)征集范围

  按奖项类别设定,由各镇(街)组织单位进行申报。

  (二)奖项设定与征集标准

  1、评选“中山市精美乡村典型”:以案例方式收集,面向全市特色精品示范村、美丽宜居村(社区)进行遴选。参评案例需在村庄规划、生态优美、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乡风文明实践与保育、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至少两个方面取得成果,并创新思路与举措,总结经验规律同时对村运营有建设性构想。

  2、评选“中山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典型”:以案例方式收集,面向全市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镇(街)进行遴选。参评案例要求示范带已具雏形,在主题与差异化打造上创新思路与举措,对示范带后期管理与运营有建设性构想。

  3、评选“中山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优秀典型”:以案例方式收集,面向全市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具体项目进行遴选,由镇街推荐或设计单位自荐参评。参评案例需项目已基本完成,在规划、设计、落地等方面尊重乡村地区生态环境特点,坚持乡土性原则,展示地方文化与居民特色并与原村庄风貌相协调,能体现风土人情、特色产业等元素。

  4、评选“中山市乡村五大振兴创新典型”:以案例方式收集,面向全市镇(街)进行遴选。参评案例需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任一方面有创新思路与举措并取得成果,总结经验规律同时有一定可持续发展性。

  六、材料要求

  (一)案例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文责自负。案例申报需填报《申报表》,具体材料另附,主要介绍项目创新点、具体成效与前后对比、社会反响、经验体会、可持续发展性等,内容不少于1500字(图文结合)。进入第二轮评选的案例需制作现场讲演PPT(必选),可根据申报的创新典型,自备时长不超过50秒的宣传短视频,交由组委会在“中山+”新闻客户端乡村振兴频道免费展播(组委会根据展播要求,可能对视频进行二次剪辑),支持创新典型(自选)。

  (二)部分获奖案例将在颁奖仪式上进行展示,具体形式及内容根据颁奖仪式要求另行通知。

  (三)请镇(街)充分发动辖区内各村(社区)积极参加评选活动并做好指导工作,镇(街)应对下属村(社区)案例真实性及代表性进行把关。

  (四)本次案例征集一律不予退稿,案例一经申报即视为许可主办方用于乡村振兴公益宣传。

  七、结果运用

  (一)入选典型所属镇(街)将在2023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根据年度考核方案规定予以加分;

  (二)入选典型所属镇(街)将在2023年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创先争优内容中予以加分;

  (三)入选典型所属镇(街)、村(社区)、设计单位将参加现场颁奖仪式并予以奖品鼓励;

  (四)入选典型将汇编成《中山市乡村振兴创新典型案例》,并在“中山+”乡村振兴频道宣传,并形成工作简报向市委、市政府领导通报。

  八、申报方式

  所有材料盖章后以镇(街)为单位报送扫描件+电子版至邮箱:zshnyjy@163.com,邮件名统一为:“XX镇(街)/村(社区)+案例名称”或“XX镇XX项目+设计单位+案例名称”。注:盖章为本单位公章,如村(社区)报送或设计单位报送,则村(社区)或设计单位盖章后发送扫描件+电子版给镇(街),镇(街)统一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中山市首届乡村振兴创新典型”申报表



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乡村振兴办,杨芝敏、88229652。)